以法之名20劇情
20:洪亮調(diào)查1·31搶劫殺人案
楊婧帶洪亮來到父母靈前,給他講了十三年前的事。她父親楊正是

洪亮去檢察院調(diào)取十三年前1·31槍擊案的卷宗,
萬宏提出讓天龍集團注資,萬川礦業(yè)持有控股權(quán),陳勝龍堅持要全面收購萬川礦業(yè),萬宏很為難。
洪亮把1·31案件的卷宗從頭至尾看了一遍,他再次來找
十三年前,因為單位效益不好孫一虎在外打零工,發(fā)小王大有經(jīng)常來找孫一虎喝酒,孫一虎想跟著王大有發(fā)大財。王大有帶孫一虎搶劫殺人,幾天以后,孫一虎拿著一筆錢回家,他要替王大有頂罪,王麗拿著那筆錢去南方做生意,結(jié)果賠得精光,公小智也不認她,王麗很傷心,求公小智留下來吃飯。
洪亮想起楊婧曾經(jīng)說過
洪亮約秦鋒見面,好奇打聽他和楊婧的感情進展,秦鋒承認他喜歡楊婧,楊婧卻對他若即若離,洪亮只好說出秦鋒負責的1·31案件的被害人是楊婧的父親楊正,秦鋒頓時驚呆了。洪亮把秦鋒叫到一邊,給他講了事情來龍去脈。孫一虎被判死刑以后,喬振興覺得自己判錯了,就再次調(diào)查此案,他分別找了楊正的女兒楊婧,孫一虎的妻子王麗和兒子公小智,喬振興最后查出孫一虎沒有開槍,王大有是殺人兇手。

秦鋒記得案發(fā)后他和馬重陽第一時間來到萬川礦業(yè)財務室,楊正還一息尚存,他說劫匪是兩個人,高個的王大有開槍殺人,后來楊正被送到醫(yī)院,因醫(yī)治無效死亡,洪亮苦苦逼問秦鋒對此案有沒有疑點,秦鋒被問得無言以對。
馬重陽及時趕來,他對秦鋒嗤之以鼻,秦鋒和馬重陽都聽到楊正說開槍的事王大有,可分局偵查支隊的隊長